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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国共产党需履行的手续
  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到手续齐全,程序完备。
  一、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主要反映自己加入共产党的迫切愿望,以及对党的认识和了解,入党的主观动机,自己目前的思想、工作状况,自己的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等有关内容。
  入党申请书是自己政治理想的表白,一定要自己亲自写,具体内容必须是个人的真实思想和认识。
  二、约请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发展对象约请入党介绍人应注意两点:第一,由于规定是正式党员,因此不能约请预备党员,也不能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因为他们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一般不宜约请自己的直系亲属做入党介绍人,这样是为了防止发展党员工作可能的不正之风,避免在党内外产生误解。由党组织指派的入党介绍人,也要征得发展对象的同意,不要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所在党支部指定与申请入党人联系的正式党员担任。这是因为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申请人有较长时间的接触,对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比较了解,既有利于对入党申请人的继续培养、教育,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纳为预备党员之后,对他作进一步的考察和培养,对发展对象本人,对党支部的工作都是有利的。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考察,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之后,认为已具备入党条件,党组织就会正式通知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自己的自然情况(包括简历,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政治思想情况(包括是否参加过其他政治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向党表明自己的入党志愿,这是党组织接受和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记载着入党申请人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审批过程。当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之后,它就成为党员的永久性档案。
  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基本要求是:
  1、在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负责人(或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上的内容向他解释清楚。
  2、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3、如果入党申请人因伤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笔填写,可由党支部或本人邀请一名党员代表填写,但要按照本人口述如实表述本人的认识和志愿。由他人代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人也要签名盖章。
  填写"入党志愿"一栏时,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自己的决心。"本人经历"一栏,要如实详细地填写,有些重要经历还要写上证明人。"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向党说明,而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表上有的栏目如果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
  四、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认真审阅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如政审、考察、培训等材料),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和自己的经历、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
  (二)、入党介绍人对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和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全体党员报告,并对发展其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委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政审的情况,提出支委会对其的入党意见;
  (四)、到会全体党员对申请人的入党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是否同意其入党;
  (五)、发展对象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表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及时将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主要内容包括:简要地说明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对他的意见,以及通过决议的情况,并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各有多少,通过会议的日期等。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将志愿书连同申请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五、上级党委审查批准
党委在接到党支部关于发展对象的报批材料后,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思想状况,着重了解其入党动机及对党的认识,了解其对党的历史、党的章程、党的路线、方针等内容的熟悉程度,谈话人要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及时填写到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并在党委审批时,向党委会作详细汇报。党委在接到材料三个月内,根据支部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讨论和表决,过半数即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由党支部通知其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如果未被批准,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并说明未批准的原因,提出今后如何继续创造入党条件的建议和意见。
  六、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党委或支部组织进行。程序是: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宣誓;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委负责人讲话;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党员代表或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讲话;奏国歌;仪式结束。
宣誓时,宣誓人应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过肩。誓词由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宣誓人高声跟读,誓词完毕后,宣誓人报出自己的名字。
  七、讨论转正
  预备党员要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预备党员转正需履行下列手续:
  (一)、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二)、党小组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三)、支部征询党内外群众意见,衡量其能否按期转正;
  (四)、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预备党员在大会上宣读申请,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委会向大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由大会做出表决;到会半数以上通过,可按期转正,如未能通过,需继续进行考察、教育,可延长预备期,时间视情况,不少于6个月,但不能超过一年;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党支部根据讨论结果作出决议,报请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委审批。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其转正,则作出决议,并将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批准按期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止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具体说明原因。批准转正后,要及时通知党支部,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