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公开选拔镇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县委决定,在全县公开选拔镇党政领导干部5名(副镇长2名、镇党委委员3名)。现根据中央、省、市委的有关精神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次公选的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目的要求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原则,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工作要求,选拔一批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坚定、干净干事、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公开选拔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考实与考活为主,重点测试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坚持选备结合,凡参加笔试、面试后进入前15名,经组织考察认定确属比较优秀,因名额所限暂未任用的人员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

此次公选,设5个职位,均为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副镇长2名,镇党委委员3名;公选产生的5名干部,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县委统一选派到在上述5个公选职位中安排任职。

三、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1、选拔范围: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1999年选派到村委挂职干部)。

2、选拔条件: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或相当科员)职务3年以上;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并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及七项任职资格,身体健康。

计算任职时间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2004年11月30日为线。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

由县公选办发布公选公告,公布选拔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4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报名工作,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征求本人意见基础上,以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报名,也可直接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蕉岭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式2份,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县公选办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将发给准考证和笔试通知书。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须有50名以上才可开考,否则公选计划取消。

3、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中旬进行。笔试地点在本县,具体地点另行确定。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占总成绩的30%。试卷命题和评卷由上级部门统一组织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的人数和选拔职数的比例为6:1。

笔试初步入围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经体检合格,再参加面试。经体检不合格者,由未入围者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的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对象的笔试成绩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面试

面试于12月下旬进行,面试试题由上级部门提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考官组由9至11名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同志组成。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5、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和面试加权统计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和选拔职位比例为3:1。考察对象名单及其面试成绩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6、民主测评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体同志、上级分管领导、有关部门的同志,人数一般应在20人以上(个别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视情况确定参加人员)。民主测评实行量化打分,累计总分除以参加人数为该同志民主测评得分,占总成绩的20%

7、组织考察

考察的方式和程序为考察预告、考察对象述职、组织鉴定、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有关资料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组织考察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由二方面构成:

1)考察组评分。由考察组根据考察的具体情况,对考察对象实行量化评分,占总成绩的10%

2)领导评分。由有关领导、纪委、组织、人事及公选领导小组成员评分。在听取考察组详细汇报的基础上,由各位领导成员对考察对象实行量化评分,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成员的平均分作为领导评分,占总成绩的20%

8、研究决定

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分值加权统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个职位的拟任职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9、任前公示与任命

县委常委讨论决定任命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规划部署下进行,各分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这次公选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县公选办负责。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协助做好有关组织实施工作。

  2、深入发动。这次公选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大家积极参加公选,以公选工作促进广大干部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以良好的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3、精心组织。这次公选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县公选办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监督。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民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公选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蕉岭县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2004年12月1日